企业风采
企业培育行动方案解读
创新驱动发展的必然选择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科技创新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科技创新企业质量和效益,推动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
创新全链条
1.建设科技创新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全链条支持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抓住“高新技术企业”这个牛鼻子。
2.2015年2月27日,省、市政府签订《广州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责任书》,考核八个方面10项指标,其中包括: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等。
创新型企业
企业可以从方案中获得的支持
2.获得政府认可的市科技创新小巨人称号,可以进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贷款备案企业库、获得创新产品远期购买资格等;
3.获得来自政府、协会、产学研联盟和中介机构的帮助,在培育中不断提高自身科技创新能力。
可获补贴和奖励
2.企业高企认定申请获得省科技厅受理的,给予每家20万元的经费补贴。
3.对当年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复审)的企业,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每家总额100万元的奖励。
入库条件多样化
是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标准为参考依据,适当降低要求,成立满一个会计年度的初创型企业即可申请,让大量的“准高企”入库培育;
是兼容广东省高新技术培育库,企业入库省高企培育库即可直接入库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
是吸收权威机构认定的科技创新企业入库,打破传统意义上科技型企业的范畴,为众多通过商业模式创新、综合创新取得核心竞争力,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新型企业提供了一条入库的绿色通道。
财政投入庞大,企业获益实在
奖补后补助类型,不签订合同,不进行验收,其中规定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获得的经费补贴须专项用于企业开展研发、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获受理和通过的补贴奖励由企业统筹使用。
给予入库企业全面支持
二是通过实施企业研发经费税前加计扣除和后补助政策
三是通过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四是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
五是将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优先纳入我市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贷款贴息、创业投资补助、上市辅导以及创新产品远期购买等科技金融和政府采购政策的支持范围,加大科技金融和政府采购扶持力度。
科技创新小巨人的定义
政策文件
2015年11月17日,《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方案》(穗府办函〔2015〕127号)
2015年12月4日,《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补贴和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穗科创字〔2015〕267号)
2016年8月8日,《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穗科创字〔2016〕199号)
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条件
(一)企业的主营业务或产品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或者企业已通过综合创新形成自己的创新模式,取得了核心竞争力;
(二)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企业,注册时间一年(一个会计年度)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高新技术企业;
(三)拥有以企业核心技术申请的自主知识产权,近三年内,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拥有的知识产权数量达到下列其中一项要求:
1.发明专利授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植物新品种权1件或以上;2.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件或以上;
3.外观设计专利授权(要求为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软件著作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总数3件或以上。
注:以申报企业2014年12月、2015年6月、2015年12月、2016年6月等4个时间节点企业人员情况平均值为准。
(五)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广东省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按照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40%以上;
2.企业年度销售收入增长率在40%以上。
已入库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提交相关资料经市科技创新委审核后,可进入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
申报流程
企业通过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对未入库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申报企业,由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按要求组织评审核实
(三)市科创委复核与抽检
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对各区推荐的企业进行复核,市科创委根据结果,采取约谈、现场考察等形式对企业进行审查。
(四)行政审议与公示。
市科创委审议企业名单并在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立项并纳入财政经费预算支持范围。
三、大家可能关心的几个问题
答:2015年度和2016年度科技创新小巨人入库申报已经完成。2017年的申报工作请各位留意具体的申报通知和指南。
(二)目前已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是否可申报小巨人入库?
答:有效期内高企不能申报,2016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也不能申报科技小巨人入库。
(三)企业入库成为科技小巨人,如在入库补贴期间,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入库补贴是否继续享受?
答:企业入库成为科技小巨人后,在享受入库补贴期间,如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高新技术认定补贴政策,但不再继续享受科技小巨人补贴。
(四)高新企业申报受理是否可以多次享受?
答:根据政策,企业只能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受理补贴一次。如获得受理后申报不成功,再次申报受理时,不再享受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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